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升级后,简化了个人信用报告中“查询记录”的内容。为合理核定提取额度,严格规范管理,自2012年10月1日开始,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业务,在提供原基本资料和证明资料的基础上,还需增加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存档)资料。
特此通知。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