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wz.xtzfgjj.org.cn 发布时间:2024-01-26 15:13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市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7人,实有人数45人。内设办公室、财务核算科、个人贷款科、归集支取科、稽核科、科技科、政策法规科、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10个科室及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和经开区4个管理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1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2.46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712.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0.8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湘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贯穿预算工作的全过程。。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712.46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1,712.4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0.86万元,主要原因是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继续坚持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712.46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1,712.46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35.5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976.9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976.9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业务保障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长株潭一体化协同发展工作会议,人数30人,内容为聚焦“一体化”和“高质量”两大关键词真抓实干,结合“走找想促”和“四下基层”活动,通过加强统筹、聚焦发展动能,建立统筹指挥、高效协同的组织架构体系,形成全链条闭环式工作机制;培训费预算10万元,拟召开根据住建部要求进行住建厅业务骨干培训,人数25人,内容为公积金新政学习、公积金业务政策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2.64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82.6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71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53万元,项目支出976.9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务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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