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优化部分提取业务资料的通知》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方便办事群众,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了数据共享平台,与省内部分商业银行及省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联网,实现了数据共享。凡是通过管理中心数据共享平台能够查询到的信息资料,自《关于优化部分提取业务资料的通知》(潭房金发〔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之日起,由管理中心查询并打印,无需缴存单位、职工再提供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问:《关于优化部分提取业务资料的通知》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一)偿还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方面
偿还长沙(不含省直)、株洲、衡阳、娄底、常德、湘西、岳阳、永州、郴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支取住房公积金时无须再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及还款明细。
(二)偿还省内商业银行购自住房按揭贷款(含贴息贷款)提取方面
偿还湖南省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含贴息贷款)的,支取住房公积金时无须再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及还款明细。以上精简的资料,如管理中心查询不到的仍需要提供。
管理中心将根据数据共享平台共享信息的增加情况,及时更新精简资料所涉及的市州及银行范围信息,有序推进精简提取材料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