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现将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年工作情况
管理中心作为公共服务部门,主要职能是为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服务,仅有行政处罚权,无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征收等行政职权。管理中心全年无行政处罚案件。
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规范执法
(一)贯彻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指导意见。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行使处罚权力,制定出台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细化处罚规定,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慎重行使处罚权。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管理中心全年共受理9起执法案件,定期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执法过程采取文字记录和影像记录结合的方式全程记载,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推进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3月13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朱某某诉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上诉案,管理中心胜诉,党组成员、副主任出庭支持应诉,积极履行行政机关法定职责。
(四)强化柔性执法化解矛盾纠纷。管理中心充分发挥协调职能,不以处罚为目的,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本年度共受理102人的投诉,都已协商解决。
(五)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及案卷评查工作。为有序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对内设的5个管理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督查,并针对各管理部的优秀做法、现存的不足发布行政执法工作的督查通报。
(六)建设文明高效的执法队伍。执法培训常态化,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2023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线上培训;邀请市司法局专家就行政执法及案卷整理知识开展专题讲座;参加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学法考法考试,通过率达100%;开展新《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
二、存在的不足
回顾全年的行政执法工作,管理中心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专业人员素质有待提升,对《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运用效果不够理想,在学用结合上有所欠缺,未将学习成果彻底转化为实际效果,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不完善,监督力度欠缺,执法监督工作仅每年开展一次,不利于行政执法工作及时改进。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管理中心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如下:
(一)制定新的《行政执法实施细则》。为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根据管理中心业务实际制定新的《行政执法实施细则》,对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检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实施行政处罚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供明确依据。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流程监督,计划每季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案卷包含处罚案卷和不予处罚的案卷,对评查出的普遍性问题和典型性问题通报至各管理部,切实推动严格规范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三)组织法治专题培训。针对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不规范以及行政诉讼处理经验缺乏等问题进行改进,一方面开展学习走访,吸收其他地市州中心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执行能力;另一方面适时邀请其他专业人士授课交流,开展实务教学,增强实战能力。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