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依据,紧贴中心法制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文件精神,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全面推进法治中心建设,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报告如下:
2018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6.08亿元,同比增长率为11%,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03.41亿元,归集余额69.31亿元; 2018年共办理提取业务508912笔,提取金额21.94亿元,同比增长率为14.79%,提取率84.13%,住房消费提取17.73亿元,占提取额的80.81%,非住房消费提取4.21亿元,占提取额的19.19%,历年累计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共134.09亿元;2018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615笔、28.41亿元,增长率分别为19.42%、32.61%,个贷率为113.38%,累计向76418名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4.3亿元,贷款余额78.59亿元;共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9.14亿元,同比增长率为22.79%。实现了资金安全、无案件、无事故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目标,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年初制定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方案,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心从四个方面制定了年度工作方案:推进法治建设,全面履行职能;强化对中心法治建设工作的监督力度,完善法治建设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服务质量抓紧不放松;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2017年度基础上完善了以中心颜军主任为组长,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承办科室(管理部)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对法治建设工作做了总体安排部署,对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职能,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各自任务,按要求报告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加强了监督检查,按时、优质完成了信息报送工作,大力推动我中心法治建设工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2、中心主要领导述职报告中如实向上级汇报2017年工作情况,着重汇报有关依法行政等法治建设方面的工作。
3、年中,中心党组根据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召开会议对下半年的法治建设工作做进一步部署,明确了以全面梳理中心现有规章制度为主线,全力配合市政府、市政务中心、湘潭市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制度建设改革等工作。
4、贯彻执行《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治建设学习制度》和《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将法治建设学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认真参加全市“七五”普法(2018年度)无纸化网络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均达到在线学习100个学分的要求,顺利通过2018年度普法学习考试,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法治建设的意识和能力。
5、严格按照湘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中心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年中,中心按市法制办要求及时上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及时汇报中心2015-2018年上半年中心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对《湘潭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征求意见稿》《湘潭市行政执法全过程纪录办法(征求意见稿)》《湘潭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经仔细研究后及时反馈书面意见。2018年,对收到市人民政府、马跑办等单位发来的征求意见函,中心均按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书面反馈了意见和建议。
7、按省办要求起草印发了《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的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按时上报月报表、情况说明、季度总结等。
8、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制度、坚持备案审查制度。按照市法制办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紧跟上级部门步伐及时调整政策,根据国家住建部等部门在所下发文件中强调的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简化住房公积金工作流程、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的文件精神,中心结合自身实际,及时调整了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通过中心办公会、市管委会审定后再申报至省监管办,及时向市法制办报送《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送审稿,并进行“三统一”登记。
9、推行便民、高效、公开、规范的行政审批模式,积极进行“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心“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共计48项,其中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共33项。中心严格按省“一体化”平台要求,每一项事项的80余项内容共计2640项内容均一一填报;按市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编制每一项事项的审批规程,包括申请条件、受理标准、常见问题、办理流程、结果样本等共计2600余项内容,经反复修改,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梳理填报,并已按要求实施到位,中心已发布的政府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此33项事项标准文本已通过专家评审,保证了标准文本内容合法、合理、可实施,极大地减少了群众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完成了“四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在全市深化“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改革中,中心改革经验作为全市经验典型上报省政府,并在《湖南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媒体刊发。
10、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第三十七条、《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6号)第七条等相关规定,明确中心应当举行听证范围。因中心在2018年度未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故本年度未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
11、根据湘潭市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要求,我中心“信用信息”数据报送平台已基本搭建,后续也将严格按照要求报送数据。其中信用信息数据按要求按月上报,“双公示信息”等七个方面的数据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报送”的原则进行报送。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对违法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进行法律分析,对中心今年发现的袁彪、郭畅2起利用中介提供的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事件,均及时起草报案报告并到公安部门报案,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让非法中介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同时对非法制造虚假材料的中介起到了警示作用。
1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因中心在2018年度未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故本年度未进行重大行政执法,无行政应诉案件及被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的案件。
14、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要求,对中心的管理制度进行清理,完善《工作手册》,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有力后盾,让住房公积金管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四、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15、畅通解决群众难题的渠道,贴心服务群众。经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中心在2018年度未发生行政违法行为、重大行政违纪违规案件,故中心未发生过被行政复议、被行政诉讼的案件。
16、依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畅通。多渠道推进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通过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tgjj.gov.cn/)、业务办理窗口、宣传栏、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业务宣传手册和宣传页、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咨询热线、公交车车身广告、公积金宣传活动等方式,做好中心信息公开的服务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的工作流程,保障公民对中心信息的知情权。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配合市政务中心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以电话、网络为主要沟通渠道,以人工坐席、交互式自动语音和短信回复为主要应答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指南、投诉及建议受理、业务信息查询和预审预约等综合型服务,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运营良好。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仍有相关制度不够完善,明年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让中心法治建设工作有制可依,有制可循。二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还不到位,明年需继续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等专业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提高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素质水平; 三是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不到位,明年应结合新出台的《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三个管理办法,加强在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多媒体、多角度进行宣传,营造公积金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特此报告。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