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公积金贷款 | ||
来信时间 | 2020-10-27 09:47:54 | ||
来信人 | 曾* |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领导: 请问下在长沙有套房,贷款全部还清,在长沙买了公积金,能够在湘潭购买二套房用公积金吗?谢谢 |
答复部门 |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20-10-27 13:58:17 | ||
满意度 | 无反馈 | ||
答复内容 | 曾女士,您好,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回答了您的提问。现再次回复如下:目前我市因个贷率偏高,资金运行紧张,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预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于2019年4月30日通过湘潭日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址为:http://zfgjj.xiangtan.gov.cn/)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社会公布,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点第四小点做出“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异地公积金贷款”的规定,目前暂不能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待个贷率降至85%以内才会恢复办理。如需了解相关政策请关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您也可以拨打0731-12329湖南省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电话进行咨询。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